本資料由  (上櫃公司) 2643 捷迅 公司提供
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/03/19 發言時間 12:36:00
發言人 葉子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(02)8792-9461
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6年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
符合條款 53 事實發生日 107/03/19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07/03/19
2.公司名稱:捷迅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。
6.因應措施:遵行函文規定辦理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
  本公司董事會於107年3月19日決議通過106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,如下:
   (1)員工酬勞金額:新台幣 2,474,124元。
   (2)董事酬勞金額:不擬發放。
   (3)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。
   (4)以上決議數與106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。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