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 (上櫃公司) 2643 捷迅 公司提供
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/03/20 發言時間 09:39:26
發言人 葉子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(02)8792-9461
主旨 澄清107/3/20工商時報B4版報導
符合條款 53 事實發生日 107/03/20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07/03/20
2.公司名稱:捷迅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傳播媒體名稱:工商時報B4版
6.報導內容:去年中簽下大陸電商大客戶,今年電商貨比率估可從3成增到近4成5,法人
           估捷迅今年獲利有機會倍增。
7.發生緣由:不適用
8.因應措施: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,有關本公司財務資訊,請以
           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,本公司特此澄清。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