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本資料由 (上櫃公司) 2643 捷迅 公司提供 |
| 序號 | 5 | 發言日期 | 109/01/07 | 發言時間 | 16:51:01 | 發言人 | 葉子菁 | 發言人職稱 | 副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(02)8792-9461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主旨 | 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| ||||
| 符合條款 | 第 | 53 |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9/01/07 |
| 說明 | 1.事實發生日:109/01/07
2.公司名稱:捷迅股份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9年01月07日截止,
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,特此催告。
6.因應措施:
(1)依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第三項之規定辦理,特此催告。
自109年01月11日至109年02月11日為股款催繳期間。
(2)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前述期間內,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辦
理繳款,逾期未繳款者,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。
(3)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,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,依其認購股數
撥入繳款股東之集保帳戶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
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,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」
(地址: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,電話:(02)6636-5566)。 | ||||
|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