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 (上櫃公司) 2643 捷迅 公司提供
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/06/21 發言時間 15:01:30
發言人 葉子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(02)8792-9461
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修訂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
符合條款 53 事實發生日 113/06/21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3/06/21
2.公司名稱:捷迅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
5.發生緣由:配合公司作業流程調整,以符合實際運作需求。
6.因應措施:上傳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修訂後條文至公開資訊觀測站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
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
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無。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