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 (上櫃公司) 2643 捷迅 公司提供
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/03/11 發言時間 16:27:15
發言人 葉子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(02)8792-9461
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公告
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4/03/11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4/03/11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14/06/19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集思台大會議中心 達文西廳
                (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地下一樓)
4.股東會召開方式(實體股東會/視訊輔助股東會/視訊股東會,
  請擇一輸入):實體股東會
5.召集事由一、報告事項:
              (1)113年度營業報告。
              (2)審計委員會查核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              (3)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              (4)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。
6.召集事由二、承認事項:
              (1)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              (2)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7.召集事由三、討論事項:
              (1)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部分條文案。
8.召集事由四、選舉事項:無。
9.召集事由五、其他議案:無。
10.召集事由六、臨時動議:無。
11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14/04/21
12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14/06/19
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
   (1)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
      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,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。
   (2)提案受理期間:自114年4月2日起至114年4月14日17時止。
   (3)提案受理處所:捷迅股份有限公司-管理部(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4號4樓)
   (4)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,相關事項如下:
      行使期間:自民國114年5月20日至114年6月16日止。
      電子投票平台: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網址:https://stockservices.tdcc.com.tw
   (5)如因疫情影響,或因其他因素致集思台大會議中心取消租借場地,該因此發生
      須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時,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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