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 (上櫃公司) 3466 德晉 公司提供
序號 4 發言日期 115/06/16 發言時間 15:10:01
發言人 劉佳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85123068
主旨 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 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
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5/06/16
說明
1.股東會決議日:115/06/16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原任董事
(1)恆盈泰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湯棋同
(2)恆盈泰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凱平
(3)恆盈泰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曾添銘
新任獨立董事
(5)許明雄 獨立董事
(6)胡正憲 獨立董事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
原任董事
(1)恆盈泰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湯棋同/澄易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
(2)恆盈泰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王凱平/螢達國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
(3)恆盈泰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曾添銘/傳誠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理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永邑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
新任獨立董事
(5)許明雄 獨立董事/青田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
                   將來國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
(6)胡正憲 獨立董事/GRDA信託集團 合規官/法遵暨風控長
                   泰達公司 董事會助理
                 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兼任講師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115/06/16~117/05/15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股東之出席,
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原任董事恆盈泰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凱平,於115年
5月28日接獲法人股東恆盈泰資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聲明解任,暫未指派新任代表人。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