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 (上櫃公司) 3693 營邦 公司提供
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/06/25 發言時間 15:37:55
發言人 錢靜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(03)313-8386
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
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5/06/25
說明
1.股東會決議日:115/06/25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梁順營/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
梁順營/益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
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本案經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23,941,515權票決後,
贊成:23,292,107權 佔表決權總數97.28 %,反對:8,929權,無效:0權,
棄權/未投票:640,479權,贊成權數已達法定通過數額,本案照案通過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