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 (上櫃公司) 4558 寶緯 公司提供
序號 4 發言日期 115/06/29 發言時間 18:11:15
發言人 詹俊毅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-8886999
主旨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
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5/06/29
說明
1.股東會決議日:115/06/29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董    事:承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勳霖
董    事:雙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振銘
董    事:劉振卿
獨立董事:王俊傑
獨立董事:陳于格
獨立董事:黃錦煌
獨立董事:朱坤棋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(含獨立董事)職務之期間內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:37,696,486權
贊成:37,664,084權,占表決權數:99.91%
反對:8,517權,占表決權數:0.02%
棄權/未投票:23,885權,占表決權數:0.06%
無效:  0 權,占表決權數: 0  %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。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。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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