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 (上櫃公司) 6244 茂迪 公司提供
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/06/17 發言時間 15:45:14
發言人 王丁召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(06)5050789
主旨 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法人董事新任代表人 競業禁止限制案
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5/06/17
說明
1.股東會決議日:115/06/17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 董事:財團法人鄭福田文教基金會代表人 林煥順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 由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,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
 董事:財團法人鄭福田文教基金會代表人:林煥順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
 董事:財團法人鄭福田文教基金會代表人 林煥順-
 茂迪(蘇州)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、
 茂迪(馬鞍山)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、
 茂迪(馬鞍山)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。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
 茂迪(蘇州)新能源有限公司:江蘇省昆山市高新區登雲路288號-2號樓裙1層17號
 茂迪(馬鞍山)新能源有限公司:安徽省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路1188號
 茂迪(馬鞍山)能源科技有限公司:安徽省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路1188號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矽晶圓、太陽能電池及模組之加工及製造;
 太陽能產品之銷售及服務等。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