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本資料由 (上櫃公司) 6291 沛亨 公司提供 |
| 序號 | 2 | 發言日期 | 115/06/05 | 發言時間 | 14:14:03 | 發言人 | 黃子瑋 | 發言人職稱 | 董事長 | 發言人電話 | 03-553556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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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旨 |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 | ||||
| 符合條款 | 第 | 21 |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15/06/05 |
| 說明 | 1.股東會決議日:115/06/05 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黃子瑋 董事長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,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 同意照案通過。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 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黃子瑋 董事長 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西伯電子(昆山)監事 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江蘇省昆山開發區前進東路 858號 金泰大廈 1202、1203 室 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電腦集線器、高端路由器、電聲 元件之生產及開發 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 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 | ||||
|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