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 (上櫃公司) 6294 智基 公司提供
序號 6 發言日期 115/06/17 發言時間 14:22:28
發言人 黃盈圖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4-22221878
主旨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
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5/06/17
說明
1.股東會決議日:115/06/17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 (1)董事 鴻鑫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邱仕榮
 (2)董事 鴻鑫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方俊尹
 (3)董事 林進榮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之公司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之期間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經投票表決結果達法定通過數額,
 本案照案通過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。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。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.